中共灵山县委员会办公室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印发《灵山县各镇(街道)职责
任务清单》的通知
各镇(街道)党委(工委)和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县直各部委办局,各人民团体,驻灵各单位,各企事业单位:
为进一步明晰各镇(街道)职责任务,减轻基层负担,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,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,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乡镇(街道)职责准入制度、全面实行乡镇(街道)职责任务清单管理要求和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〈全区基层党建“五基三化”攻坚年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桂组发〔2022〕5号)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编制了《灵山县镇(街道)职责任务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,《清单》聚焦镇(街道)主体责任,共涉及9个类别122项职责,分别为党群工作11项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4项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9项,城乡建设(城市管理)9项、经济发展(农业农村)13项、村(社区)建设6项、平安广西(综合执法)34项、公共服务14项、综合保障22项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抓好清单执行落实。《清单》(不含涉密事项)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;镇(街道)可根据工作实际在便民服务中心对外公开。
二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。各镇(街道)职责任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,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、修订、废止及简政放权、基层需求等情况,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。对未列入《清单》且确需镇(街道)办理或协助办理的事项,均应经审核并报经县委、县人民政府或联席会议批准后才能委托或交由各镇(街道)办理。县委编办切实加强跟踪问效,负责对各镇(街道)依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。
三、加强清单运用。各镇(街道)作为清单实施主体,要对清单中明确的职责任务,逐项研究,细化任务分工,明确程序环节、压实工作责任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配套措施、人员培训、财力保障、技术支撑、网络端口开放等方面全力支持各镇(街道)依单履职。
四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镇(街道)要高度重视,将《清单》作为日常履职的重要依据,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加大《清单》宣传力度,营造“照清单履职、按清单办事、依清单问责”的工作氛围。县委编办将对清单公布、调整、应用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管,监管结果纳入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,作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,确保依单履职落地见效。
附件:灵山县各镇(街道)职责任务清单
中共灵山县委员会办公室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11月21日
主办: 灵山县人民政府
承办: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